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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交通事故没处理能开车吗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1.66W
交通事故没处理能开车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没处理能开车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如果没有被交警当场吊销或者没收驾驶证的,那就可以开车。
如果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而扣留车辆的,调查结束前车辆是不能开走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扣留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达到十二分的。
2、驾驶员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员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员驾驶的机动车,是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5、驾驶员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或者被吊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