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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债权债务转让抵消协议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3.18W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抵消协议
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消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发生一些债务关系,那么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各项权益,双方也需要签订债权合同,同时也需要在债权合同中写明双方信息以及债务债权的相关信息,如果任何一方做出了违反债权合同中的条约后,违约的一方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