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