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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入股债权债务

栏目: 债务债权 / 发布于: / 人气:2.59W
新股东入股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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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算入股承担以前的债权债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且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是分离的,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如果是其他合伙企业的话,根据具体情形也分为无限连带责任与有限连带责任,这要具体情况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