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栏目: 刑法类 / 发布于: / 人气:1.65W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1次会议、2009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法释[2009]9号

颁布时间:2009-05-13

实施时间:2009-05-27

时 效  性:失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第一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

第二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三条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第四条 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本解释第一条或者第二条规定标准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本解释第三条规定标准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第六条 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药品的假药、劣药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推荐内容
销售礼仪常识:电话销售礼仪应注意的七件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云南白药因劣质口罩被罚11万 云南白药销售3.5万个劣质口罩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销售应该具备哪些能力 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