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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碰到车子逃跑了怎么处罚?

栏目: 醉驾 / 发布于: / 人气:7.88K

醉驾碰到车子逃跑了怎么处罚?

司机醉驾本来就已经是法律所必须制裁的行为,但是有些实际喝酒开车的司机在撞到别人的车之后没有选择主动承担过错而直接逃跑,对于被撞车主的损失除了需要肇事者承担以外还需要对其逃逸行为进行惩罚,那么,醉驾碰到车子逃跑了怎么处罚?

一、醉驾碰到车子逃跑了怎么处罚?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形成从重处罚情节。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般来说如果醉驾被交警判定完毕选择主动配合工作就可能因为其主观认罪态度加上对受害者的积极赔偿而减轻处罚,但是如果司机恶意逃跑就必须在原有的惩罚基础上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