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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逃跑后怎么办? | 发生了交通事故

栏目: 醉驾 / 发布于: / 人气:2.55W

发生了交通事故,醉驾逃跑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常常听到或是看到,造成的影响也是有轻有重,当然每个人都不想要发生事故,但还是存在一些心存侥幸的人喝了酒之后还要驾车,加大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如果发生率交通事故,醉驾逃跑后怎么办呢,需要逃跑的情况应该也是较为严重的,小编整理了相关处罚措施。

醉驾后逃跑怎么办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说明: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2、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形成从重处罚情节。

一般这种情况下是要吊销驾驶证的,并且处以罚款。若事故中有人员伤亡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更是罪加一等,小编建议积极面对,与对方进行和解,及时向公安部门自首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