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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有专属权吗?

栏目: 交通事故案例 / 发布于: / 人气:7.88K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有专属权吗?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有专属权吗?

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存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所以,依据现有的法律,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受伤后,虽经合理治疗仍未能痊愈,所遗留的顽固性或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导致其不能胜任正常的工作和劳动而给予的赔偿费。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方法有什么?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有专属权,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需要及时处理,如果是车辆受损的,应当及时修复,恢复原状,使其在功能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如果受损的财产无法恢复原状,要折价赔偿,先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