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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财产损失的理赔额度是多少

栏目: 交通保险索赔 / 发布于: / 人气:2.45W

一、交强险财产损失的理赔额度是多少?

交强险财产损失的理赔额度是多少

交强险财产损失的理赔额度取决于投保人是否有责。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拒赔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四、不买交强险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由此可见,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才能确定交强险的理赔额,只要投保人有责,不管责任大小,交强险在财产损失方面的理赔额度都是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