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公租房资格复核查什么意思

栏目: 公租房 / 发布于: / 人气:2.16W
公租房资格复核查什么意思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公租房的申请资格是什么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屋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屋、经济适用住屋、限价商品住屋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屋困难家庭。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屋或家庭人均住屋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屋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屋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屋。

申请户型: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已通过廉租住屋、经济适用住屋或限价商品住屋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屋。

(二)公租房租赁期限是多久

公共租赁房租赁的最长期限: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屋。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屋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屋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