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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水源保护区的规定

栏目: 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73W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二级水源保护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