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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职务作品分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吗?

栏目: 著作权 / 发布于: / 人气:3.16W

法律规定了职务作品分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吗?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法律规定了职务作品分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吗?

一、法律规定了职务作品分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吗?

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职务作品分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可以细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大类,分类不同,著作权归属不同。

1、一般职务作品

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

(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

(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

2、特殊职务作品

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二、职务作品的归属有哪些?

1、一般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但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具体说来:

(1)该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

(2)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该优先使用权没有时间限制,但必须限定在单位的业务范围内,超出该范围,未经许可就是侵权了。

(3)该作品在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许可,作者不得许可他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值得注意的是单位的该种排他使用仅有2年期限,超过2年作者就可以自由决定了;在2年内,如果单位不同意,作者不能许可他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是可以许可他人以与单位不相同的方式利用该作品;2年内,如果单位同意,作者可以任意许可他人使用,但是所得收益应该与单位分享。

2、特殊职务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特别规定。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能由单位享有。

职务作品的类型不同也会影响所有权的确定,由于特殊类型的职务作品,是职员利用了单位的器材,或者是借助了单位的资源,才得以创造成功的,故此类作品,即使是职员个人创作完成的,那么也会被认定为单位才享有该作品的所有权。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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