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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期要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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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期要怎么算
律师解析:商标的异议期即为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的期间3个月。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不予注册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由商标局对该异议进行核准是否发放商标注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