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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栏目: 宅基地 / 发布于: / 人气:1.15W

宅基地使用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宅基地使用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宅基地使用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给农村集体成员的住屋用地证明,具有其应有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农村宅基地赠与给子女具有法律效力吗?

不能赠与。 作为我国特有的物权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转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所以作为国家机构颁布的住屋用地说明,宅基地使用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证明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权的证明。但是注意,宅基地不可赠与自己的儿女,否则将会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都会失去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资格,所以大家都应该要多加注意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