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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岛区农村宅基地可以被继承吗?

栏目: 宅基地 / 发布于: / 人气:1.97W

新黄岛区农村宅基地可以被继承吗?

一、新黄岛区农村宅基地可以被继承吗?

1、新黄岛区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被继承的,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

2、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条件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屋;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屋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屋,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这些都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条件。

村民只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能获得所有权,故此宅基地并不属于任何个人的私有财产,这也就决定了公民在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如果在死亡时,宅基地上并没有房屋,那么村集体有可能会将宅基地的使用权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