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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的违法建筑

栏目: 宅基地 / 发布于: / 人气:3.14W
农村宅基地上的违法建筑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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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析产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公证,应该遵从以下流程和步骤: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