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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

栏目: 宅基地 / 发布于: / 人气:1.47W

郑州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城镇化晋城的推进,拆迁在农村也开始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只要有拆迁,就必然涉及拆迁补偿这一问题,对于农村来说宅基地的补偿不同于一般的房屋拆迁补偿。那么关于郑州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编为郑州的朋友们说道说道。

郑州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用: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 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 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屋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屋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郑州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详细内容,各位郑州农村的朋友尤其需要关注一下。对于农村宅基地的赔偿除了相应的补偿项目及范围,其实广大被拆迁的土地所有者更需要关注一下具体的计算方式,这样才能避免因拆迁补偿而造成的经济纠纷。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本站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