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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居住满一年如何理解

栏目: 房屋拆迁 / 发布于: / 人气:1.01W

“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屋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屋或者虽有其他住屋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同住人居住满一年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