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该怎么办? | 对征地补偿不满意

栏目: 补偿标准 / 发布于: / 人气:1.05W

对征地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也是有标准的,如果拿到的补偿数额不对,那么就有可能损害自己的利益。若是不满意,也可以看看是否达到了下列标准:

      1.补偿的费用应该是被征收之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到十倍。

      2.征地后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人口数计算的。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征收之前平均个人所占的耕地数量。

      每一个需要被安置的人员的补助标准是耕地被征收之前三年均产值的四到六倍。

      3.地面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按照当地所制定的标准补偿。

      4.对其他土地的征用的赔偿费用,由地方按照耕地的补偿标准来制定。

      5.如果是郊区的菜地,那么按照规定是需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

      6.如果规定支付的费用不足以维持农民原来的生活水平,那么可以适当增加。

      如果得到的补偿款与标准规定的有出入,那么可以参考下列方式维权:

      1.如果对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当地政府协调。

      2.协调不成功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政府请求裁决。

      3.如果能确定是非法征地,那么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停止损害。

      一般情况下证据如下:

      1.证明自己能够起诉是合法的,自己的证明。

      2.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能够证明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数额。

      3.被告的详细情况。

      4.被征收土地的证明。

      5.土地附着物的估价证明等。

      6.征地后的相关补偿方案。

      出现纠纷认为需要补偿较大金额赔偿的话,可以找专业的律师介入来处理。

Tags:征地 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