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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占罪? | 遗忘物盗窃还是侵占

栏目: 债务债权 / 发布于: / 人气:1.21W

遗忘物盗窃还是侵占,什么是侵占罪?

盗窃罪在我国古代位列与十恶之内,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侵占罪在法制史上几乎从未出现,故而不少人不理解何为侵占罪。在生活中,他人给予信任会将自己的财务交由他人代管,但事后又忘却将物放在何处,占有人对此拒不归还,这种现象构成什么罪呢,换言之,遗忘物盗窃还是侵占?

一、什么是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什么指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中国刑法第270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国刑法第270条第二款规定。

《现代汉语词典》关于“侵占”的解释是: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中国宪法第12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二者所说的侵占的含义都是广义的,所指的是侵犯财产,包括盗窃、诈骗、贪污、抢夺等各种财产犯罪,还包括侵犯财产的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各种利用职务的行政渎职行为。

三、遗忘物盗窃还是侵占

遗忘物既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客体又能成为侵占罪的客体,行为人非法占有遗忘物究竟构成盗窃罪还是请找罪是目前工作中的那年问题。

要解决此种行为究竟构成何罪,首先需要了解遗忘物好遗失去的区别。根据以上小编对侵占罪和盗窃罪的整理,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司法上普遍认同的是遗忘物构成侵占。

非法占有他人寄存的动产属于侵占行为,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但在理论界,很对学者对遗忘物盗窃还是侵占存在很大的疑惑,认为此种行为都可以成为两罪的客体,因此,我国的法律规范还需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