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被逼迫而签订的,具体可以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欠条。《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