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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栏目: 夫妻债务 / 发布于: / 人气:7.91K
哪些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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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哪些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中,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有效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

1、男女婚前各自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原则上由本人偿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1、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其配偶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此两种情形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