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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有外债而且都是男方名义的要怎么办

栏目: 夫妻债务 / 发布于: / 人气:1.66W

男方欠的外债如果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义务偿还。如果该外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是男方自己欠下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无需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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