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资产公司催收公告对担保人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栏目: 抵押担保 / 发布于: / 人气:3.2W

一、资产公司催收公告对担保人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资产公司催收公告对担保人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资产公司催收公告对担保人是会诉讼时效中断。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就表明当事人是在积极的享受自己的权利,所以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就意味,在进行起诉这方面的权利时间方面是非常长的。

对于担保人证明催款过算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

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很多的人员来说,可能对于债权债务这个关系的话,了解的还是比较清晰的,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双方当事人私底下不能够进行一个解决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去法院来诉讼,但是这种胜诉权利的保障通常是在诉讼时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