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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2.74W

一、鐵路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鐵路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我國《鐵路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鐵路土地使用稅。鐵路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二、鐵路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鐵路土地使用稅前,應先在稅務機關辦理鐵路土地使用稅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稅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鐵路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時應填寫《鐵路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三、鐵路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時間

按《鐵路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鐵路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鐵路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爲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爲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爲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覈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而且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用地、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廣場、綠化等等,這些是可以免免繳土地使用稅的。並且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所以是比較方便的。關於土地使用稅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查閱《稅收徵收管理法》。

這類鐵路的直屬部門,在辦理這類稅收的繳納時,應積極的填寫稅收申報表。我國的稅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這類稅收進行辦理,有土地主管部門進行徵收,測量土地的實際面積,按照當地的稅收標準,對這類稅收進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