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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交稅費中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式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1.24W

我國的土地資源雖然十分豐富,但因爲人口人多,在資源的安排上面並不寬裕。國家爲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規定了土地使用者要向稅務機關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稅。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如果使用到國家的土地,也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作爲企業,在應交稅費中土地使用稅是怎麼計算的呢?下面由本站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

企業應交稅費中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式

一、應交稅費中土地使用稅的計算公式

應交土地使用稅的計算公式:

據以計算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的方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計算徵收。

其計算公式爲:年應交土地使用稅=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二、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三、土地使用稅的優惠政策

按照稅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優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88)國稅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稅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爲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稅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稅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審覈,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覈,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稅。

佔用的土地面積越多,需要繳納的稅費也就越高。而土地使用稅只針對城鎮地區收取,城鎮大小不同,稅額不同。同時,國家對於一些教育、醫院等機構的用地會給予一定的減免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