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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公訴時間

欄目: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64W

提起公訴,作爲起訴的一種類型,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一項訴訟活動。提起公訴是人民檢察院的一項專門權力,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不得行使。
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複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補充偵查(期限一個月,最多退兩次)。
如果案件要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因此,檢察院接到案件後一般會在一個月內向法院提起公訴,具體看案件的實際情況,最不會超過法定的最長期限。

檢察院公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