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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35被搶注了怎麼辦?

欄目: 知識產權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3.01W

一、商標35被搶注了怎麼辦?

商標35被搶注了怎麼辦?

商標被人35類(35類是廣告類)搶注有以下處理方式:

1.如果被搶注商標處於初審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覈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准予註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2.如果被搶注商標已覈准註冊,可以在該商標註冊後五年時間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如果被搶注商標屬於馳名商標,提出撤銷申請的時間沒有限制。

3.如果被搶注商標在註冊後長期沒有進行使用,可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爲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4.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

二、搶注35類商標是否合法

關於商標搶注行爲,我國法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界定。只要不是惡意的搶注一般都是合法的。惡意的判定主要考慮但不限於下列因素:

1、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貿易、合作、地緣(地域)或者其它關係明知或者應知被申請人的商標。

2、 被申請人因申請享有在先權利的商號、作品、外觀設計、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在先權利的存在。

3、 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構成惡意搶注其商標行爲的,需要考慮申請人商標的獨創性。

4、 被申請人因作爲公共資源的旅遊景區名稱、產地名稱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應知該名稱的存在。

5、 爭議商標註冊後,被申請人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爲目的,妨礙他人正當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額轉讓費、許可使用費、侵權賠償金,或者進行誤導公衆的宣傳,造成市場混亂。

搶注35類商標只要不是惡意的搶注一般是合法的,是否是惡意搶注商標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構成惡意搶注其商標行爲的,需要考慮申請人商標的獨創性,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存在代理應知被申請人的商標等。

Tags:搶注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