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商標有兩種類型:一類是原產地證明商標,證明商品或服務本身出自某原產地,是一種地理標誌,原產地名稱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作爲證明商標註冊;另一類是品質證明商標,是證明商品或服務具有一種特定品質的標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