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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註冊商標怎麼處罰的?

欄目: 商標 / 發佈於: / 人氣:2.84W

一、惡意註冊商標怎麼處罰的?

惡意註冊商標怎麼處罰的?

1、責令立即停止售賣行爲:商標侵權行爲一旦成立,工商部門會責令商標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並會沒收侵權的商品,或是沒收僞造註冊商標標識和用於製造侵權商品的工具,而且還會銷燬。

2、罰款:商標侵權違法所得5萬以上的產品,會被處違法經營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違法金額不足5萬或是沒有違法經營所得,會處20萬以下的罰款。

3、黑名單:如果存在多次惡意搶注他人商標,會被列入黑名單。

商標惡意註冊主要是指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以攫取和不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侵佔公共資源爲目的的商標註冊行爲。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商標惡意搶注行爲,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熱點”以及搶注國家重大工程名稱、公衆人物姓名等;另一種是商標惡意囤積行爲,就是“不用先囤”,大量囤積不以使用爲目的的商標。

二、惡意商標搶注有哪些行爲?

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的情形。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係或者其他關係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的情形。

3、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如在先的商標權或著作權。由此可以看出,搶注他人的商標,真正的權利人是可以提出異議,使該商標不被授權。即使在被搶注的商標註冊後,真正的權利人也可以將該商標無效。

商標局責令立即停止售賣行爲,對侵權人處以罰款是惡意註冊商標的處罰方式。沒有經過法律授權,代理人用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的商標進行註冊的情形,屬於搶注商標的行爲;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而率先去商標局註冊商標的行爲,也屬於惡意搶注商標。權利人可以去法院起訴,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