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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強行徵地歸哪個部門管

欄目: 土地徵收 / 發佈於: / 人氣:1.31W

如果開發商強行徵收國有土地的,徵地管理的部門是市、縣級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如果違法暴力征地的,會對開發商進行處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爲目的。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爲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爲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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