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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公司有沒有 | 誰具有拆遷主體資格

欄目: 企業拆遷 / 發佈於: / 人氣:2.06W

一、誰具有拆遷主體資格?拆遷公司有沒有?

誰具有拆遷主體資格?拆遷公司有沒有?

房屋拆遷主體是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拆遷公司的人員並不具有房屋拆遷主體資格,房屋徵收拆遷的主體是市、縣級人民政府,但拆遷公司可以成爲房屋徵收實施的被委託單位。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爲目的。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爲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爲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拆遷協議的主要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至於每一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於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於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城市的發展其實就是拆遷規劃,不斷的在循環的,而且城市拆遷工作耗資巨大,拆遷之前要做的規劃也特別的多,雖然法律上也允許商業拆遷,但是,哪些企業要組織拆遷工作的話,前期也要到政府部門去辦理一系列的審批手續的,所以,拆遷主體資格總體還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