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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陽市旌陽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是什麼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2.32W

徵地補償一直是人們熱議的話題,當前社會由於城鎮的發展需要,城鎮周邊的土地或者是老舊的土地都會被徵用用於城市的發展更新,雖說原有土地使用權擁有者可以獲得不低於原有土地價值的補償,但補償的內容依然是人們所關注的,那德陽市旌陽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是什麼呢?

德陽市旌陽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是什麼

德陽市旌陽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

關於補償標準的問題

我區城市規劃區中心城區內徵地是按照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德陽市城市規劃區內徵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德辦發〔2010〕59號)的規定執行。

我區城市規劃區中心城區外徵地是按照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政府印發的《德陽市旌陽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德市旌府發〔2008〕32號)的規定執行。

以上辦法均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等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08〕73號)制定。

現我區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按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德陽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川府函〔2008〕247號)的規定執行。2012年6月8日省政府出臺的《關於同意德陽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的批覆》(川府函〔2012〕123號)暫未執行。待市政府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出臺後,我區將嚴格按新規定執行,對符合配套方案和文件規定的進行對接。

關於過渡費發放的條件和標準

過渡費是指徵地時房屋因拆遷後,對依法應享受住房安置的人員因暫未分配到房屋,確需過渡的所採取的一種補助,主要用於解決其臨時居住問題。因此過渡費發放的條件應當是享受住房安置的人員。其標準爲:1年以內按每人每月250元,從第13個月起執行每人每月500元。

安置房的標準依據德辦發〔2010〕59號的規定執行。

由於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所以各個地區的土地徵收補償內容也是不相同的,補償的標準是根據地方的經濟水平來規定的,所以德陽市旌陽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並不適用於其他地區的公民做參考,具體的徵地補償內容需要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