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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蘇州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6.12K

一、蘇州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2022蘇州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3、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二、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的分配對象

(1)實行統一安置的,土地補償費歸該集體經濟組織。放棄統一安置,實行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爲被徵地農民;實行平均分配,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

(2)已經實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爲該土地股份合作制組織的全體股東。

(3)農村土地沒有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仍然實行統一經營的,其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

(4)徵收、徵用集體經濟組織採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園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

(5)徵收、徵用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人口。

土地徵收首先要發出徵收通知,然後和被徵收人協商,達成一致以後簽訂協議,再進行發放補償款,最後再由被正收人提供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用在進行計算的時候會參照今三年的土地收入,土地上的附着物指的是土地上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