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以及行使的效力分別是什麼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07W

債權人的撤銷權由債權人行使。凡於債務人爲有害債權行爲前有效成立的債權,債權人均可行使撤銷權。因撤銷權的行使於第三人有重大利害關係,因此,債權人的撤銷權,須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依訴訟方式爲之。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應以何人爲被告,依對撤銷權性質的認識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說,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自應以債務人、與債務人爲行爲的相對人以及利益轉得人爲共同被告。因爲行使撤銷權既要求撤銷債務人與相對人所爲的行爲,又要求受益人返還其所得利益。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額爲限,因爲行使撤銷權的目的是爲了保全債權。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以及行使的效力分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