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清理的措施與原則:1、盤整存量資產,激活僵化財源。2、回收貨幣資金爲主、物資抵頂爲輔。3、訴訟保全,依法清欠,確保債權安全。4、綜合清欠。將債權清理與優惠政策相融合。5、債權管理與債權經營分離。財務負責債權的管理工作。《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