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憑證僅能證明雙方經濟往來,但轉賬目的,法律關係性質是不能確定下來的,因此也就無法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不過,如果可以在轉賬時,備註成借給對方的錢,那麼即可以得到證明。或者給對方轉賬前,雙方爲借錢互相溝通的聊天記錄,出借人另外保存一起證明的,也可以得到證明。【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