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範圍是什麼 | 可以申報的債權有哪些

欄目: 債務債權 / 發佈於: / 人氣:2.21W

申報債權其實指的就是在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的時候,在受理破產申請之後,債權人需要申報債權。那麼關於可以申報的債權有哪些?範圍是什麼?在下文中,就由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關於申報債權的相關法律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可以申報的債權有哪些?範圍是什麼?

申報的債權有哪些?範圍是什麼?

1、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爲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2、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4、連帶債務人數人的破產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5、債務人破產涉及保證人的債務清償。

(1)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求償申報權)。

(2)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預先申報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6、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破產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可申報的債權以實際損失爲限,違約金不作爲破產債權。

7、債務人是委託合同的委託人,被裁定適用《破產法》規定的程序,受託人不知該事實,繼續處理委託事務的,受託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8、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9、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在上文中,就由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了關於申報債權的範圍的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需要了解申報債權的程序等的其他內容,您可以在本站向在線的律師進行提問,我們的律師會盡快的回覆您的。

Tags:申報 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