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如下:1.代理律師接受委託代爲追討貨款期間,當事人未經代理律師同意不得撤回委託。2.採取電話追討、函件追討、出具代理律師函、訴訟、仲裁等方式幫助當事人追討貨款。3.具體追討方式的採用,由當事人根據標的額的大小、證據完善程度、貨款拖欠時間等案件具體情況自行決定。4.無論採用何種方式追討貨款,當事人應積極配合律師追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