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分公司和總公司債務如何承擔責任

欄目: 公司債務 / 發佈於: / 人氣:2.81W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總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總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分公司和總公司債務如何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