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囑的話,債權人的所有繼承人作爲原告起訴債務人,如有繼承人不願意作爲原告參加訴訟的,法院可追加其爲第三人,但是第三人不出庭不影響訴訟的進行。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二)債權人下落不明;(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未確定監護人;(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