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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借條屬於個人債務麼?

欄目: 夫妻債務 / 發佈於: / 人氣:1.89W

一、夫妻間借條屬於個人債務麼?

夫妻間借條屬於個人債務麼?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個人債務的範圍是什麼?

1、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婚前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基於夫妻關係的確立爲前提的,如果沒有夫妻關係,便談不上什麼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係建立前,夫妻雙方是彼此獨立的沒有法律聯繫的民事主體,任一方所舉之債當然是其個人債務。

2、婚內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正如婚前個人債務可以通過約定而使之成爲夫妻共同債務一樣,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共同生活所負的共同債務也可以約定爲個人債務。但是,這種約定不得以逃避債務爲目的,否則該約定是無效的。而且,夫妻將共同債務約定爲個人債務的效力只對夫妻雙方內部而言,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除非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如果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夫妻仍應就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無論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夫妻任一方對自己的個人財產有完全的獨立支配的權利。因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所負的債務理應爲一方的個人債務,除非夫妻明確約定爲共同債務。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經營期間的所得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影響該債務爲一方個人債務的性質,因爲一方自願將經營所得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是一方對自己財產的處分,法律沒有必要加以限制或附條件。

綜上所述,夫妻間借款的情況也是存在的,這種債務不是個人債務,而是共同債務。個人債務的範圍包括個人私下經營所負的債務、婚內約定個人承擔的及一方婚前債務等。法院在認定債務性質的時候,會重點看債務形成原因。對於共同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方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