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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欄目: 抵押擔保 / 發佈於: / 人氣:9.04K
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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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押權登記後合同無效,那麼抵押權有效嗎?

你好,關於抵押權登記後合同無效,抵押權是否有效有如下解釋:
無效。抵押權成立不管是不動產還是動產都要求合同有效。抵押權就算登記也不成立,補救辦法就是另寫合同設立抵押權來擔保債務人不當得利返還之債,老鍾書上有。這樣擔保物權的主債權就能存在,擔保物權就有所依附。如果沒有補救措施,只能讓擔保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