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罰款不交,不僅要產生滯納金,而且還有可能面臨法院的強制執行,還有可能刑事拘留。《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