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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罪可以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欄目: 貪污受賄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11W

貪污罪在貪污3萬元至20萬元以下的情況下可以判緩刑,因爲貪污20萬元以下,涉嫌貪污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可以適用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貪污罪可以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