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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對招搖撞騙罪該咋認定的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95W
刑法對招搖撞騙罪該咋認定的
律師解析:招搖撞騙罪的認定,包括四個構成要件: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2、客觀方面表現爲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爲。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爲故意。
招搖撞騙,指爲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