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訴時效依據法定最高刑而定。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爲五年;2、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爲十年;2、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爲十年;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爲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