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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盜竊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14W
入室盜竊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入室盜竊的認定標準爲:入室盜竊是指爲實施盜竊行爲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爲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爲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盜竊的行爲。入室的場所是指住所,其特徵爲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主觀方面認定是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盜竊犯罪爲目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對於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