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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犯罪中主從犯如何認定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11W

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實施犯罪行爲,而且其行爲是犯罪結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攏、勾結他人,提起犯意,出謀劃策的教唆犯。

團伙犯罪中主從犯如何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