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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就近派出所給辦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7.67K
身份證就近派出所給辦嗎
律師解析:身份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按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上述的常住戶口所在地指的就是戶籍地。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